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

自由的記者還真的不是普通的無聊

誤闖空軍基地 狗狗遭「就地槍決」


阿兵哥槍口沒有瞄準敵人,反而拿來射殺野狗練準度?

第一句話就充分表現出該記者先入為主的觀念。

飛航管制區本來就禁止任何會危害飛航安全的東西進入或是留置,
新加坡的樟宜機場甚至還立了一塊標誌,上面是一個人拿著槍對著另一個人,
標誌下面用四種語言表明著:擅入飛航管制區一率射殺。

也許會有人說為什麼不用麻醉槍?為什麼追到了不抓起來?為什麼不用網子?
我只能說這些都是些痴人說夢的作法!
飛機場應該比中山足球場還大吧!把一隻不認識你的狗丟進中山足球場,
你要花多久才能"追"到牠,更別說你還要"抓"一隻對你齜牙咧嘴的牠,
天空盤旋的飛機所消耗的油料是不用錢?
麻醉槍的初速低,準度比一般火藥推動的子彈更難瞄準,命中率更低,
況且麻醉劑量也要控制好,太少沒用,還是蹦蹦跳跳到處亂鑽,
太多沒救,那這跟用一般子彈的效果還不是一樣,
況且麻醉槍跟彈還要再另外編列預算。

還有很多味道人士種喜歡把人套進這種事件裡然後問現在該怎麼辦,
這真的是莫名奇妙的問題,開車撞死人會被以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,依照味道人士所言,
那開車撞死狗撞死貓撞死其他東西也要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嗎?
基本上這是個人在主導的社會,人跟動物的法律位階本來就不一樣,
什麼!你不同意!等到哪天你的寵物丟骨頭叫你去撿的時候,你別說你也不同意蛤!
基本上只要是擅入飛航區影響飛航安全者,都是可以被射殺的,
但是因為人可以跟人溝通,所以通常會以勸阻恫赫的方式驅離,
人跟狗溝通是要用什麼翻譯軟體,就請那些味道人士發明吧!

假設一個情況,一個味道人士坐著首架客滿的客機從洛杉磯起飛,
在到達桃園中正機場時,機長廣播中正機場跑道因為野狗闖入而關閉,
且地勤人員基於愛護動物的心態一定要將之活捉,因此本機現在開始盤旋,
直到機場塔台發出降落許可。

這時不知道味道人士是否會在自己的座位上高興還是..............。

整起事件就是狗主人沒盡到主人的責任,令愛犬慘遭殺害並連帶使四隻幼犬成了孤兒,
我建議應該將狗主人以虐待動物罪來起訴。XD

軍方的親民已經親到被民眾踩在地上了,還不知覺醒,任由民眾+民代的予取予求。

沒辦法,軍方要預算,民代要選票,歡迎來到台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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